一、指导精神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发挥导师言传身教作用,进一步加强我院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展现我院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先进事迹,营造良好尊师重教氛围。按照《关于组织开展贵州大学第四届研究生“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组织开展贵州大学第四届研究生“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
二、开展目的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和研究生成长的引路人,其道德素质状况和学术水平对研究生成长息息相关。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发挥榜样导师的典范作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融洽师生关系,倡导尊师重教、感念师恩的温馨氛围,在全院 范围内积极营造“教书育人”、“尊师重道”的良好风气,让导师成为学生成长道路上最尊敬、最亲近的严师诤友。
三、评选组织
本活动成立药学院第四届研究生“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工作小组。学院党政领导为小组主要负责人,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科,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实施。
四、评选对象
药学院在编在岗研究生导师
五、评选标准
(一)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理想信念坚定,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二)有一定的教龄,带过至少5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三)理论功底扎实,踏踏实实在学校带学生做学术、搞 科研;
(四)责任心强,有着高尚的人格魅力,注重对学生思想 品格的培养;
(五)有勤勉的教学态度、过硬的教学能力、科学的教学 方法,全心投入学生培养;
(六)育人成效显著,在同行中获得公认的人才培养成就,所指导的学生思想品质好,学术水平高,学生论文质量优秀,思维活跃,创新能力强;
(七)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充满爱心,用爱和信任树立学 生的自尊,让学生健康成长;
(八)心系学生、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
(九)外聘导师、现未指导学生的导师、获得首届、第二届、第三届研究生“我心目中的好导师”称号的导师不参与本次评选活动。
六、评选活动安排
(一)评选时间:
2020年10月16日-10月20日。
(二)活动组织:
1.利用学院官网、学院公众号、学院工作群、学生班级群以及微信朋友圈等多种媒介广泛宣传本次评选活动,号召学生大力推荐心目中的好导师人选,并鼓励导师积极参评。
2.参评导师须在10月20日前,准备以下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科:
填写附件1《贵州大学第四届研究生“我心目中的好导师”推荐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l 个人简介:主要包括基本情况、个人经历、社会任职、所获荣誉等。
l 科研成果:主要包括论文、专著、专利和软件等。
l 突出事迹:主要包括对单位、社会和组织等做出的具有贡献性的事迹。
l 其他能直观反映该导师基本情况的相关证明或材料。
3. 学院评选小组对参评导师做民意调查。
4. 学院评选小组结合以上2、3对参评导师进行遴选,按照附件2的初评细则表各项内容进行评分,并推出1人参与学校评比。
贵州大学药学院
2020年10月16日
第四届好导师评选附件1.docx
第四届好导师评选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