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药学院
贵州大学官网 书记 / 院长信箱
   
 
药学院2023年“实验室安全年”— 实验室化学安全培训及化学安全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 2023-07-13  浏览次数: 139

    (图文|周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贵州大学药学院2023实验室安全年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针对学院实际,药学院实验中心于76日晚组织了实验室化学安全培训。77日下午,由实验中心主任刘冰带领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对学院化学类4间本科实验室,33间科研实验室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专项安全检查。

其中,化学安全培训由药学院副院长何述钟教授主讲,学院化学类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人员100余人参加。


    何述钟教授主要围绕化学实验室的风险管控,向全院师生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风险管控的RAMP原则,从认知危险源(R)、评估风险(A)、最小化风险(M)、应急预案(P)四个层面,告知师生可以做什么,怎样去做。实例分析贴合学院实际、认知前沿、专业度高,实用性强、受益匪浅。讲解结束后,师生进行了热烈讨论,部分师生提出了自己实验室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共同商讨了解决办法。

培训结束后,何述钟副院长对本次培训进行了总结,希望全院师生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增强实验室安全意识,切实按照国家和学校对实验室化学安全的要求,扎实开展实验室教学、科研、管理各项工作,建设高水平实验室,深入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      

7日下午,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对学院化学类实验室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部分实验室卫生状况较差、化学试剂储存量超过限度、通风设备使用不规范、废液储存不合规、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台账没有形成闭环、实验室危险源培训和应急预案尚处于形式主义阶段缺乏实操性等问题。检查中,对于不符合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2023版)》规定的,当场进行了责令整改,切实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要求各实验室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提升师生安全素质为核心,坚决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2023版)》各项要求,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文化素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奠基助力。

 

 

一审 刘冰

二审 何述钟

三审 潘卫东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返回首页】
贵州大学药学院

版权所有:贵州大学药学院

电话:0851-88308717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

邮编:550025

邮箱:pmc@gzu.edu.cn

ICP备案号:黔ICP备05000607-1

贵州大学药学院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School of Pharmaceutical Sciences, Guizhou University  技术支持:贵州狼邦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