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落实导师“岗位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4〕14号)文件精神,结合《贵州大学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研究生导师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使命,具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社会实践引导等基本导师能力。
2.近三年在拟申请岗位学科或学位点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未出现质量问题,未出现教学、科研、意识形态等方面事故。
(二)申请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硕导”)岗位条件
1. 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较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熟悉本学科/专业前沿领域的发展趋势,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包括一流学科特岗人才、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不超过3年(含)的教师)。
2.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一般应有协助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经历。
3.年审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新增硕士点的首批硕士生导师不超过60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2月31日。
4.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好地进行国际学术交流。
5.主持承担有科研项目,近三年本人可支配经费,纵向项目年均2.0万元以上,或横向项目年均4.0万元以上。
6.满足本学科/专业硕导岗位条件的导师均可进行硕导岗位申请,但一位导师只能在1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下的不超过1个二级学科/方向申请硕导岗位,同时仅可在1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下的1个领域申请硕导岗位。
7.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硕导可在1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下的2个二级学科/方向申请硕导岗位:
(1)近三年,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SCI一区1篇及以上、只认可发表在CNS正刊论文中的共同通讯作者/共同一作;
(2)主持并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同等级以上的国家级项目。
8.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国家优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省管专家、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对象可直接聘为硕士生导师,且不受年龄限制。
9.特殊情况者,须报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三)申请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硕导”)岗位条件
1.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岗位条件,原则上参照本工作方案执行。
2.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的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由申请学科专业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校学位办审核批准。
3.学校学术型硕士生导师,可直接聘为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由培养单位确认后报校学位办备案。
(四)已具有外单位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的导师资格审核,原则上参照本方案执行。
(五)其他说明
1.申请导师要高度重视,注重导师队伍结构优化,加强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育人能力、指导经验和培养条件等方面的建设,实行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一票否决”;
2.文章审核标准。文章以正式见刊为准,认可第一作者论文或学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的论文,并根据科研院每年的奖励公示进行复查。
3.因被列入学校负面清单而导致学位点招生指标扣减的教师,暂停其2024年度相应研究生的硕导资格。
4.以校聘副教授资格申请新增的硕士生导师,三年内职称必须晋升且科研项目需有进账,否则将取消硕导资格。
5.申请人如在本次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导师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请。
二、工作程序
1.依据学校发布的相关文件,制定出了药学院的硕导岗位申请条件及年审工作方案,并在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硕士生导师申请人须根据药学院的工作方案,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至研究生科保存备查,经学科类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表决后,由学科类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所在单位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无异议后,研究生科汇总年审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
2. 申请人根据学校要求及学院工作方案,填写《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资格审核汇总表 》,登录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210.40.7.236)填报导师年审申请,并提交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审核表和相关支撑材料至研究生科保存备查。
3. 根据工作需要,针对特岗教师及国家级人才引进等特殊情况,系统将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周之前再开放填报。
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相关材料和本《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表决,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招生资格人选,到会人数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人数达到或超过到会人数三分之二(含)以上者即为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表决通过的2024年度招生资格的教师候选人推荐名单及排序予以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汇总上报研究生院。
三、时间安排
硕士生导师申请人于2024年5月8日前,将《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岗位审核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以名字命名发送至邮箱(56734761@qq.com)。
附件: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资格审核汇总表.xls
贵州大学药学院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