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周玥)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贵州大学药学院2023年“实验室安全年”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全院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巩固学院安全、和谐、稳定的实验环境, 5月26日,由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刘冰带领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对学院7间使用气瓶的科研实验室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3间一级风险实验室氢气气瓶的使用。包括采购是否使用学校统一招标的供应厂家、瓶身及减压阀状态是否正常、日常是否有使用维护记录、培训及应急预案是否完备等。此外,对其它使用气瓶的二级风险实验室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对于使用不规范、放置不合规、未能及时对新进实验室人员进行培训、无应急预案等隐患,采取当场责令整改,切实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要求各实验室负责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提升师生安全素质为核心,坚决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2023版)》各项要求,切实增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审 聂赟
二审 何述钟
三审 潘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