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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5-03-20  浏览次数: 2690

根据《关于做好贵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5﹞12号)文件精神和《贵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提高招生质量为核心,落实分类选拔要求,突出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加强复试资格审核,科学制定复试录取办法,规范复试录取程序,强化复试监督检查,坚决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三)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优化考生服务,加强信息公开,确保咨询畅通,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时间,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四)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应急处置,确保安全平稳

二、组织机构

成立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招生工作办公室及研究生复试小组。

(一)成立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院党政领导以及各学术学科带头人组成,履行学校规定的学院招生工作职责。其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复试规定,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严格按照研究生院审核的复试名单安排本学院的复试工作;

3.对本院复试专家小组的成员进行相关业务、政策、纪律培训;

4.负责审查复试考生的资格;

1)审查思想政治品德,特别是参与非法组织活动的审查;

2)审查初试成绩是否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3)审查学历。

5负责确定本学院拟复试名单和学院拟录取名单

(二)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工作职责如下:

1.全程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2.对学院复试前、复试过程、复试后的工作进行巡查;

3.对学院复试工作的档案整理进行监督和巡查。

投诉电话:0851-88308717,邮箱:pmc@gzu.edu.cn,地址:药学院党政办公室。

(三)成立招生工作办公室

成员由院研究生科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四)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组长由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担任,成员由硕士点导师组成,设复试小组秘书两名,其工作职责如下:

1.确定本专业复试的笔试内容;

2.制定复试方案;

3.制定复试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最终给出评分;

4.结合考核结果提出是否建议录取的意见;

5.秘书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负责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复试材料在复试结束后统一送交研究生院留存备查。

三、复试办法及要求

本院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必须按照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

(一)学院招生计划及一志愿复试名单

1.根据《贵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要求,进行差额复试,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院系所代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方向代码

研究生方向

学习形式

计划录取人数

已接收推免人数

112

药学院

078000

药学

01

药物化学

全日制

41

0

02

药剂学

03

生药学

04

药物分析学

05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06

药理学

086000

生物与医药

01

制药工程

40

0

小计







81

0

注: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20%的学科专业,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复试人员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药学(078000)按照一级学科(不区分研究方向)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分数线为264分;生物与医药(086000)制药工程方向复试分数线为269分。单科分数线以B类国家线为准。

2.一志愿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二)复试形式

采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次复试的方式开展工作。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采取线下(现场)复试形式。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我院研究生招生专业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将于2025324-25日开展,其中笔试于32419:00进行,综合面试于325日进行。考试和复试地点报到时具体通知。

(四)复试考查要求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坚持综合评价和以德为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综合运用笔试、面试的方式选拔。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复试小组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和能力

以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等级(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面试成绩来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根据选拔需要

3.综合素质和能力

主要考查学生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复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可通过贵州大学财务处(西校区贤正楼2号楼)一楼缴费机自助缴费,缴费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收费标准:100/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六)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

报到时间:2025324日(星期一)9:00-17:00

报到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崇义楼418会议室。

抽签时间及地点:202532418:30在崇义楼418会议室进行统一抽签,该抽签顺序即为参加复试顺序和笔试座位号。

1.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如下)须于32417:00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电子档,纸质版材料于报到时现场提交:

1)初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自觉遵守,在复试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诚信应试。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7)研究生初试成绩单;

8)缴费凭据。

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

注:18所指证件除原件外,各准备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须按序号顺序,合并生成一个PDF文件,命名格式为:考生编号+专业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pmc@gzu.edu.cn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考生提供的资格审查信息须确保真实无误,如材料不实,将取消考生复试和录取资格。

(七)体检

采取现场复试的考生体检在学校医院进行,收费标准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要求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十三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复试内容

1.笔试(总分100分):对考生专业知识的考核。

2.英语面试(总分100分):考生先采用中文进行自我介绍,随后再用英文介绍,内容包括受教育背景、学习科研情况、个人特长等。

3.综合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思想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价,既进行学业知识考核,也进行能力、素质和潜质的考察。各复试小组按复试人数11.5准备问题,考生须现场抽取3个问题(2个专业题+1个综合素质题)进行作答,每次回答完毕后,要以“考生XXX作答完毕”为结尾。

英语面试和综合能力面试总共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九)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笔试成绩×20%+英语面试成绩×1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70%

2.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折算为百分制后的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录取顺序:学院结合学科特点,按照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分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调剂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4.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将于202541日前在贵州大学药学院官网上公示。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贵州大学药学院,如有与学校规定不符之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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